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圆点资讯 > 典型案例

圆点资讯

预约留言

姓名
电话
时间
  • 温馨提示:
  • 工作日:9:00-21:00
  • 周六/日:10:00-17:00

以案释法丨范冰冰偷逃税款上亿,为什么没坐牢

时间:2021-04-14点击量:


图片

范冰冰“阴阳合同”案件事实 

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点击查看精彩解析视频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来源:南京刑事 

上一篇:律所党建 |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开展支部共建合作交流会 下一篇:​与户主共同生活且共同出资建房的成年子女有权代表家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