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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罪二审维持原判

时间:2021-05-21点击量:

猥亵儿童罪

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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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6月17日,普陀区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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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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