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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广播电台直播进行时 ———圆点律师走进《第一房产》

时间:2022-03-15点击量:

每周一是徐州广播电视台《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是由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特别支持。2022年3月14日中午,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的张孝明主任,作为节目的首席法律咨询顾问,做客徐州交通广播电台FM103.3《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给听众朋友提供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节目中,张主任围绕热心观众提出和关系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情简介】

张先生咨询,他租用我市一处沿街门面用于经商,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租期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张先生应于每年9月1日前将下一年的租金支付被告,若逾期15天,则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主张违约金。张先生因资金周转问题,迟延了4天未支付房东下年度的租金,房东给张先生发消息催缴,张先生因未看到所以没有回复。之后房东便于2021年9月5日带人将张先生的工作人员强行驱离,阻止工作人员再行入内,并在该房屋上张贴招租信息。张先生想咨询律师,房东的行为是否违法?他该如何维权?

【圆点说法】

1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张先生与房东所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2本案中,张先生逾期未在20219月1日之前支付2022年的租金构成违约,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逾期15天以上,而且张先生当年租赁合同届满之日为20219月30日,因此房东20219月5日并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3房东与他人20219月5日强行将张先生的工作人员赶出租赁房屋并拒绝张先生的工作人员入内,之后还租赁房屋上张贴了招租信息,导致张先生无法继续使用房屋,房东的行为非常偏激,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房东已经构成违约。张先生无法进入涉案房屋,并且已将设备拉走,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4根据法律规定,张先生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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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圆点律所张孝明主任简介: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人大立法顾问、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徐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家成员、徐州市军分区法律顾问、徐州市云龙区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优秀法律(法学)人才,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




来源:圆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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