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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广播电台直播进行时 ———圆点律师走进《第一房产》
时间:2023-02-08点击量:
每周一徐州广播电视台《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是由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特别支持。为落实疫情防控政策,2022年10月31日中午,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的张孝明主任,采取电话连线的方式做客徐州交通广播电台FM103.3《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节目中,张主任围绕热心观众提出和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崔先生咨询,他购买了一套商住两用公寓,并以该房产办理了按揭抵押贷款,后来由于其他原因,崔先生与开发商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他想问一下该抵押贷款合同该如何处理?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之间属于联系紧密但又相互独立的关系,两者间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担保合同是实务中最常见的从合同,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然,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是主从合同的关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会导致按揭合同当然无效或被撤销。
2、有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揭贷款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同时银行在与买房人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会要求买房人将所购商品房或者买卖合同项下的合同权利作为担保物,为按揭合同提供担保。按揭贷款合同的另外一个特点是贷款人贷款的目的单一且明确,就是为了买房。当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因此应当认为买房人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所以崔先生在和开发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崔先生不能在不对抵押贷款合同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单方面终止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