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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工作一天赚300元?警方提醒:可长点心吧!
时间:2018-01-31点击量:
上个月收到一条短信
差一点就发家致富
走上人生巅峰了
短信是这么说的↓
300元一天
在家工作
小编梦寐以求的工作啊!
然鹅
同桌一巴掌拍过来
“这是骗!子!啊!!”
类似小编收到的这种“网络刷单”的短信也算是网络诈骗的老套路。这不,随着寒假的到来,骗子们又蠢蠢欲动了。
1月4日,事主谭某收到一条兼职推广短信。短信中称,可参与“淘宝刷单”轻松赚钱。谭某加了短信内留下的QQ号,对方声称每刷一单都可以获取提成。
刚开始,谭某转账刷了一单后,对方立马返还了本金和提成款,尝到甜头的谭某就觉得这“兼职”真靠谱,于是继续按对方指令刷单。
然而这次对方并没有马上返还资金,而是以“任务未完成”为由,告知谭某“这个大任务里头捆绑了多个子任务”,必须完成所有任务后才可一次性返还全部资金加提成。
谭某相信了对方,多次转账刷单,共计8万多元,可对方仍然声称“任务未完成”。这时谭某觉得不对劲,一再追问对方要求马上返还资金。谁知,骗子立马拉黑谭某,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诈骗
预警
骗子常用手法
1、骗子利用事主希望省时省力、急需赚钱的心理发布信息,通常会明确标明适合学生、家庭妇女等无收入或收入不稳定人群,有时还会收取“报名费”或“入会费”。
2、骗子使用兼职刷单等手法行骗时,往往在一开始会先返还一笔小额资金以获取事主信任,骗取大额资金后,便立即将事主拉黑。
相关法律链接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 正当竞争行为——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明确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誉、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都将受到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也会受到处罚。切记!“网络刷单”是违法行为。如果有招聘信息是只要“坐在家里、敲敲键盘就能轻松赚到钱” 的,那您就得要提高警惕了,这很可能是骗子设下的圈套、陷阱。赚钱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切勿贪图方便、贪小便宜。
来源 | 广州公安 平安南粤 共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