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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八大误区,现在知道还不晚!
时间:2018-06-15点击量:
1、喜欢全面赞同自己观点的律师
有些当事人与律师交谈时,容不得律师指出其认识上的错误,总喜欢附和自己观点的律师。一见律师与自己观点不一致,不是怀疑律师的法学水平就是怀疑律师偏袒对方,倒是一味附和当事人,顺着他们的意愿的律师能博得他们好感。仔细想一下,如果当事人知晓法律,就没有必要咨询律师,之所以咨询律师,肯定是觉得自己需要律师的指点。一方面想得到律师的指点,一方面又不肯正确对待律师的不同声音,这不是自寻烦恼么?
2、非包打赢官司的律师不聘
在诉讼中,当事人需要评估支出成本与获得的收益,因此最爱问“官司能不能打赢”。律师答复“能”就聘,“不能”就不聘。而事实上,所有谨慎的律师都不会轻易得出“稳赢”或胜诉率多少的结论。诉讼活动需要依靠证据来还原已经发生的事实、说明正在发生的事实并阐明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因此,律师最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初步判断形势是否有利。妄称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执业纪律,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3、看“工龄”请律师
民间有个不成文的习惯,很多职业似乎都是越老越吃香。实际上,律师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律师既要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又要有充沛的精力,还要时刻把握法治动向。在不断勤奋好学的前提下,律师才有越老越吃香的可能。律师的经验是否丰富,最重要的考察指标不是从业时间,而是办案经历。法律方面的经验并不都是有用的东西,一个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的老律师,虽然“工龄”不短,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块老而不辣的姜。
4、过分看重律师的穿着打扮
有些当事人以为穿着一丝不苟、一身时髦行头的律师一定是值得信赖的律师,却不知道,有些表面光鲜的律师,代理词、辩护词写得多么杂乱无章。我以为,穿着打扮属于个人爱好,只要不有碍观瞻,穿休闲一点也好,穿正装打领带也好,都没有什么值得过多关注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律师也是有的,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指望浑身汗臭的律师有多么高的水平,凡事,过犹不及。
5、非知名律师不聘
一些当事人受各种媒体宣传的影响,无论遇到什么纠纷,一律要聘请知名律师。事实上,律师出名仅仅意味着他被众人知晓,其擅长的业务领域、办案的水平并不会因为出名而发生质变。大多数案件,不必非要聘请知名律师,而要寻找真正擅长这个领域、兢兢业业的律师来代理,这样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必承担昂贵的律师费用。
6、喜欢敢于在法庭上叫板的律师
有些律师喜欢在法庭上不切实际地慷慨陈词,更有律师喜欢顶撞法官,显得自己对这案件十分上心,由此也便博得了某些当事人的赞赏。岂不知,这是以牺牲当事人利益为代价的,一个不单不能博得法官好感反而惹法官生厌的律师,纵使当时侥幸成功,但他牺牲的是下一个当事人的利益,这样的律师,你知道他以前得罪过哪位法官?
7、喜欢收费低的律师
有些当事人最关心的不是律师的水平,而是收费的高低,口中还念念有词,“我咨询好多律师了,他们说代理费没有这么高”,遇见这样的当事人,我即使本来还打算予以适当照顾,此时也绝对不肯少收一分钱,直接打发走。我承认,便宜也可能买到好货,贱钱也不一定就买瘸驴,但我不能保证这样的当事人有那样的好运气。我一直奇怪,他们知道五星级的酒店和三星级的酒店服务和收费不一样,却对律师费如此斤斤计较。
8、以为“有理”一定能“走遍天下”
我曾遇见许多这样的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却用“天地良心”之类的誓言向律师表白自己的言之有据。他们以为法官会象神明一样查明一切真相,当你告诉他们根据证据规则必须提供证据时,他们又说可以叫法官去调查,他们不知道也不理解诉讼制度设定的一些举证规则。现行诉讼制度下,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基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合乎规则的证据支持,法官也爱莫能助。
如今,律师行业已重新“洗牌”, 律师应具有专业方向,如在索赔服务领域,类似保险索赔咨询服务公司这样专业化的索赔公司或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会更有核心竞争力,法律服务市场今后将出现“术业有专攻”的景象,只懂法律知识的律师的空间会越来越小。所以说,作为一名律师,时刻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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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热点案件中看企业合规风险和防范
作为律师,身处在这样一个时代,如何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要求我们从过去法律顾问的事中事后,走向事前预防。
只有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服务,才能让企业真正重视律师、依赖律师,律师才能真正发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形象点讲,律师要从单纯的手术医生变成包含手术和保健的全科大夫,预防企业不出事或者不出大事,否则像鸿茅药酒、滴滴事件、今日头条等事件的发生,对企业而言几乎是一场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