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圆点资讯 > 热点问题
圆点资讯
预约留言
这个“祸害”众多中国人的行业终于“面临制裁”...
时间:2017-11-24点击量:
【这个“祸害”众多中国人的行业终于“面临制裁”...】
靠现金贷半年赚了10个亿的趣店,前两天被喷成了筛子。一个放高利贷的,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市值达636亿元,超过18家已上市城商行市值总和。
一群平均年龄27岁的小毛孩,干掉了金融街的高富帅。从道德血液到行业规范,CEO罗敏想通过“回应一切”扳回一局,但最终发现,只要干上这行一切回应都是火上浇油。
群众对暴利的金融业务怀有天生的恨,何况现金贷这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东西。人民日报更是直接发文质问:动辄500%,现金贷咋成了陷阱贷?
11月21日晚,《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网易财经等媒体报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1日下发了特急文件,要求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
问题1:现金贷畸高的借贷利率问题
为什么现金贷如此引发关注,因为他是一种高利贷,年化利率100%起步,高的甚至可达到500%以上,说实话当年鼎鼎大名的白毛女,她爹杨白劳借黄世仁的利率是多少呢,书上写的很清楚,杨白劳欠黄世仁本金25大洋,每年需还利息7.5块大洋,年化利率折合30%,官方剧本直接认定这么高的利率属于高利贷,杨白劳还不起利息,最后被逼死,白毛女逃亡深山。
古代金融落后,利率普遍偏高,解放前30%的利率还没现在15%的利率黑,这都被定义成恶贯满盈,而现代金融如此发达,却诞生了100-500%这种超高年化利率的怪兽,难怪立刻激起了民愤。畸高的借款利率,是“现金贷”备受质疑的最主要原因。
问题2:现金贷畸高的借贷利率是否合法?
高额的借贷利率是否合法?法律究竟是如何规定借贷利率的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民间借贷的利率被划定为三个区间:年利率在24%以内(含24%)的利息属司法保护范畴,只要约定的年利率在24%以内(含24%),就受法律的保护,你如果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人家就有权起诉你,而且能胜诉;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利息则属于自然债务,法院不予干预,借贷双方自愿履行,已经履行完毕的,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翻译成人话就是:你还人家利息的时候,这部分利息你给完了就不能往回要,没给的话,你可以不给);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出的部分利息违法,没给的可以不给,即使给了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返还。
问题3:现金贷中常见的“隐藏收费”有哪些?是否合法?
现金贷平台正是通过收取信息认证费、风控服务费、贷款手续费、委托代理费、保证金、预扣利息等隐藏明目的方式,使实际放款金额少于与借款合同金额,间接收取高于法定限额的利息。实际上,相关做法按规定是违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已明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玩现金贷的就是不信邪,非要约定超过年利率24%的“天价”逾期利率、违约金及各种费用。急需借钱的人迫于形势,什么条件都答应。其实,借款人(借入方)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各种名目的收费,完全可以拒绝支付。
上述观点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作为支撑:《北京长富投资基金与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124号]。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认为:“……长富基金在原审判决年利率24%逾期利息基础上另外依照合同约定主张1.26亿元违约金,该主张实质是要求逾期罚息和固定违约金并行……故对其关于中森华房地产公司应当在原审判决确定的逾期利息基础上再给付1.26亿元违约金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问题4:如果遭遇“暴力催收”,应该怎么办?
据媒体报道,“现金贷”平台经常会对逾期借款人采取暴力的催收手段,与之前被监管部门叫停的“校园贷”如出一辙。
那么,如果遭遇“暴力催收”,从法律上如何寻求帮助?
我国专门针对催收工作的法律是没有的,但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文件和各地方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最高法《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罚当其罪。
来源 :法律讲坛 综合自正义网、观察者网、新财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