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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点战“疫”——劳动人事法律知识分享(九)
时间:2020-03-11点击量:
四十一、我公司员工婚丧假与延长3天期间重叠的,那么婚丧假是否必须顺延?
答: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延长3天假期是临时假期,不是法定假期,故是否顺延具体看公司员工手册或制度规定,企业可以灵活实施。
四十二、如果员工在春节假期前申请的年假,恰好与当地政府规定的延期复工期间重合,员工是否可以撤回休假申请?
答: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该员工在该期间并未为企业提供劳动,且该地区并未明确规定延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的,可以视为该员工使用了该年休假;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该员工在该期间,完成了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则企业应当允许职工撤回休假申请。
四十三、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复产复工的企业或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且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怎么办?
答: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
四十四、企业如何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
答: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复产复工的企业或不能按期到岗的员工,在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后,仍不能恢复生产经营或提供正常劳动的,允许企业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四十五、企业为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紧急加班,需延长工作时间怎么办?
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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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筑常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