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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点战“疫”——劳动人事法律知识分享(五)
时间:2020-02-24点击量:
二十一:我是个体户从事加工业,属于小微企业,我的员工都是计件工资,没有基本工资的,在疫情期间员工没有上班停工工资如何计算?第一个月的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答:根据《劳动法》第48条和《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的内容可以约定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但计件工资与提成工资只是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工资分配无论采用什么形式,都必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疫情期间,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故工资包含计件工资的发放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个月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二十二:我是一个小企业主,现在疫情导致经营困难,能否减少发放工资?
答:由于疫情原因对企业经营效益影响较大的,企业管理层可以与员工协商,在企业不裁员、员工不加薪(或适当减薪)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企业适当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这是法律所允许并且也是当前政策所鼓励的。
如果疫情防控因素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工资支付的一个周期内(一般是月)企业不得降低员工的工资发放标准。
企业在没有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以疫情因素为理由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或调整员工的工资结构,将因为疫情防控所导致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员工承担,这是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二十三:我负责公司财务和人力资源,我公司从事食品加工业,业务种类较多,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关于工资的约定比较复杂,工资随工作岗位的调动而变化,现公司因疫情停工,月底要发工资了,如何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答: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如果约定的为固定工资(比如一般行政岗、财务岗等),则按规定该按该固定工资标准发放。
(2)劳动合同如果约定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件工资的,可只发基本工资。若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劳动合同如约定的全计件工资的,这种情况也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劳动合同如明确约定了停工停产期间的待遇(一般约定为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按该约定执行。
(5)劳动合同如对工资约定不明确的,则按停工前一个月工资标准或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6)因疫情导致停工因员工并未提供任何劳动,则以正常出勤为计算依据的部分工资可以不予支付,比如全勤奖、提成、绩效、计件工资、交通补助、餐补、话贴、加班津贴等。
二十四:我公司已办理了复工手续,但和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有的复工有的没有复工,不需要全部员工复工,为降低人工成本,打算以防疫的理由通知部分员工延期返岗复工,如何处理?
答: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1)可引导员工请事假,事假期间是无薪的,事假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当然公司应注意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2)可引导员工请病假。有些员工处于病毒感染恢复期,也可能身体不舒服而休病假,病假期间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待遇。
(3)可协商一致待岗。如部分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公司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公司应当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期间的待遇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80%执行。
二十五:你好,我在春节前已递交辞职申请,因疫情原因导致辞职手续无法办理,现在不想辞职了,能否以单位没办好辞职手续的理由撤回辞职申请书?
答:不可以,《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辞职,该解除通知到达用人单位即可产生效力,并且提出后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即可生效。因此,在员工辞职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员工辞职后因疫情防控导致辞职手续无法办理的,不影响此前辞职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团队负责人 李想 15262049703
团队律师 宋科伸 13685144512
团队律师 李丰光 15950680371
来源:律筑常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