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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7日张孝明主任在《都市晨报》接受大众咨询,答疑解惑

时间:2018-03-29点击量:

1.吕女士咨询:我爸爸和我妈妈离婚了,然后我被判给我妈。直到上个月我父亲突然过世,丧葬费是由我和我父亲现在的妻子平均出的,我想知道我判给我妈之后还享有继承权吗?我能继承多少份额?丧葬费应该由我出吗?

张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相关法条规定,你是你父亲的亲生子女,即使离婚被判给另一方不影响其继承权,所以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对于你的继承份额,首先解决你父亲的财产是否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则你和你继母平均继承,如若不是,则先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之后在将你父亲的财产进行平分。对于丧葬费这一问题,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你们可以从你父亲遗产里出,或者自由协商。

2.李先生咨询:我跟我妻子是自由恋爱,感情一直特别好,所以我做生意赚的钱都是直接交给她,而且是以现金的方式,我们之间也没做过任何财产上的协议。在我们打算结婚之前她用这个钱去买了房子,走的都是她的账户,但是钱都是我的,我想知道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我能分到这个房子吗?

张律师解答:根据你所阐述的情况,对于你能分到房子的可能性不太大。根据《婚姻法》相关法条规定:婚前个人买的房子一般是按照婚前个人财产,由于买房子的钱是从你媳妇名下转的帐,而且其中的现金你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你个人的,如果真的走诉讼程序,这些事实是对你非常不利,房子会作为你妻子个人财产的可能性非常大,建议协商处理。

3.于女士:结婚期间内,我的公公,婆婆以及我的老公和我签订一份房子赠与合同,这套房子是一套经济适用房,是我公公的。协议约定如果我的老公混内出轨,我公公将无条件将此套房子无条件赠与给我。现在由于我老公婚内出轨要求离婚,但是房子由于政策上的原因无法过户,我想知道,怎么才能保护我的利益?

张律师解答:因为此套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在短期时间内无法办理房产证,甚至长时间内也不会出台办理房产证的相关政策,所以仅一份房子赠与协议是不能够完全保障你的权益,如果后期对方真的强制要这套房不愿意给你,你也只能要求对方赔偿你一部分的违约金或者经济损失,但是房子法院是不会判给你的。

4.朱先生:我在徐州某拐角路口与另外一辆汽车相撞,交警大队很快过来,并出具一份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全责,我想问这份责任事故认定书是否当然就具有证明力?

张律师解答: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当然具有证明力,在诉讼中,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其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与其他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以及法院是否对此份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认可,法院有权根据证据进行综合判断,故这份事故认定书是否有证明力,是需要法院根据其他证据进行判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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