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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房地产专栏

时间:2020-01-06点击量:

江苏圆点律所张孝明主任简介:徐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十佳出庭律师,荣获第二届徐州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荣誉称号,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

 

每周案例

 

刘女士咨询,自己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想离婚,夫妻就一套房产,刘女士想 咨询律师,两人都想要房,该怎么分?

圆点说法

首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从法律在财产分割的方式上看,应当先尊重夫妻二人的协议,未达成协议时分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是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价高者得;第二种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给予另一方补偿,当然对于房屋的价值也并不一定非要评估,双方认可价格、或者通过一定调查得出价格也是可以的,因为评估耗时、也有成本;第三种是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根据双方的申请可以拍卖房屋,当然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出售房屋的形式解决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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